福建分中心自助餐区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昇[2022]采004号
项目名称:福建分中心自助餐区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8.189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89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技术指标 |
数量 |
最高预算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分中心自助餐区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181,898 |
1000 |
合同履行期限:(1)项目总周期:合同签订后 9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通过验收并交付;(2)前期方案阶段: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磋商并交付初稿及初步效果图;(3)方案修改周期:供应商每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于5个日历日内完成修改并交付修改稿。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清单、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否则投标无效;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5)至投标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信息的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资质: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0)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根据榕财采[2021]52号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资质: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8日 至 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丢失或损坏负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东(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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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10 0814 0018 0100 9900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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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交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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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1008010010141002762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园高新大道11号专利审查福建分中心
联系方式:田女士、0591-87016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联系方式:赵祺玮、林晓龙 0591-87717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祺玮、林晓龙
电 话: 0591-87717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