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集团总部大楼内饰装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昇[2021]招0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集团总部大楼内饰装修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 工程建设规模:128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华集团大楼装修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5271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5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     

    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719 日至2021723日,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25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83930分,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至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递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家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26号,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  /  

    联系电话: 李工    传真:   /  

    联系人 8320873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3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717532,传真: 0591-87552082

    联系人:赵工